处理好三个关系 加强地方法制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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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黎明.处理好三个关系 加强地方法制建设[J].中国人大,2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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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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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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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推进新时期的地方法制建设,必须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立法规划与实际立法需求的关系、加强立法工作与普及法律教育的关系、强化执法检查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制定地方立法规划要与本地区实际立法需求相结合,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并保持与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准相协调。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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