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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不是“母法”
引用本文:赵金宝,沈林荣.论宪法不是“母法”[J].唯实,2007,4(7):49-51.
作者姓名:赵金宝  沈林荣
作者单位:1.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江苏,南京,210005
2. 江苏省行政学院,江苏,南京,210004
摘    要:我国学者长期以来一直都将宪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看成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然而,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世界各国宪法的存在形式看,这样的界定都值得商榷。

关 键 词:母法  子法  最高法律效力  立法的根据
文章编号:1004-1605(2007)07-00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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