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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于洪涛韩现超记个人一等功的决定
作者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摘    要:豫政〔2006〕45号于洪涛,男,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确山大队代理副中队长。1996年入伍以来,凭着对消防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忠诚,爱岗敬业,苦练本领,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5次被评为“优秀士兵”,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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