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试析道德法律化的限度
作者姓名:傅小青
作者单位: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法学室副教授,陕西,西安,710061
摘    要:道德和法律在内涵和功能上有很多差异,这就使得道德法律化存在一定的限度。因此,不能把所有的道德问题法律化,只有那些对社会秩序维系至关重要的基础性道德才能进入法律的视域,也就是说,法律只能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关 键 词:道德  法律  道德法律化  限度
文章编号:1002-7408(2004)06-0052-02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