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依法办事”到“依法治国”——试析董必武法律思想及现实指导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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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文静.从“依法办事”到“依法治国”——试析董必武法律思想及现实指导意义[J].党史文苑,2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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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文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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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大学 山东烟台26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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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56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董必武提出了“依法办事”的主张,这对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提供了思想上的指导。“依法办事”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有法可依,它是依法办事的前提;其二,有法必依,它是依法办事的根本意义。“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思想渊源,对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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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董必武 依法办事 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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