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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年内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费可报销
摘    要:据海峡都市报8月2日报道,8月1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到今年底,福建全省所有设区市辖属的县(市、区)将全部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即所有参保群众的门诊费用也可报销。同时,各级财政今年医保补助标准提高了80元,

关 键 词:居民医保  城镇居民  门诊费  福建省  报销  医疗保险工作  政府办公厅  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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