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行政法保护的应然性研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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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腾龙,杨海坤.弱势群体行政法保护的应然性研判[J].行政与法,2015(2):8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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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腾龙 杨海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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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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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985三期工程项目以及山东大学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弱势群体权益的公法保护”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2RWZD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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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弱势群体是一个具有相对性、虚拟性、动态性、时代性以及地域性的概念,是指因一定之内部、外部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权利缺失、能力不足及生存发展状态、环境、质量较差需要帮扶的人群。面对亟需保护的弱势群体,私法、社会法等因其各自的短板,在当下阶段都难以发挥有效保护弱势群体的作用。而行政法本身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具有客观优势与充足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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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弱势群体 行政法 现实主导性 实践可能性 理论应正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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