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回家病亡 患者和医院均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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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凤华.住院期间回家病亡 患者和医院均承担责任[J].共产党员(河北),2014(12):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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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凤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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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患者刘金生因身体不适到江西省德兴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回家住宿,次日清晨因突发病症抢救无效死亡。近日,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并判决江西省德兴市人民医院对患者刘金生的死亡承担55%的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300,563.5元。2012年11月27日21时20分许,患者刘金生因心前区不适到江西省德兴市人民医院住院部内科住院治疗,医院认为患者有癔症并安排患者进行了多项医疗检查及会诊工作,但未告知患者是否属于危重的情况或者通知转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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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损害责任 市人民法院 病亡 赔偿责任 医疗检查 住院治疗 生因 死亡赔偿金 前区 司法鉴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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