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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醉酒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及其判定
作者姓名:张恺  张立
作者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
摘    要:案名:王某雇人醉酒杀人罪案[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与杜某系夫妻,婚后由于杜某经常酒后殴打王某,加之杜某后面有了婚外情,遂于2005年与王某离婚。离婚后杜某仍然经常酒后无故纠缠并殴打前妻王某,为此王某有了杀死杜某的想法。2009年5月被告人王某邀约了被告人魏某和魏某某,让他们帮助自己杀死杜某。王某告知魏某和魏某某,杜某现做保险业务且喜欢喝酒,计划由魏某以买保险为名将杜某骗出来,然后和魏某某一起用酒灌醉杜某,让其酒精中

关 键 词:被告人  行为人  致人死亡罪  故意杀人罪  危害结果  被害人  醉酒  间接故意  杀人行为  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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