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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干警私自查房并侵吞财物的行为应定何罪
引用本文:卓学龙.公安干警私自查房并侵吞财物的行为应定何罪[J].律师世界,1997(7).
作者姓名:卓学龙
作者单位:广东省汕尾市经济律师事务所
摘    要:案情简介:被告人林某,男,50岁,原系××县公安局治安股长。1996年9月15日被告人林某获悉××宾馆住有香港旅客,当晚12时许,被告人林某,在未请示领导,亦没接受任务的情况下,独自身穿警服,携带“七七”式手枪一支,新型手铐一付,骑着有“公安”标志的三轮摩托车来到XX宾馆,得知香港旅客住“6O4”房,即闯入该房,当看到房内有两名暗娼正在与港客陈某搭讪,被告人林某即喝令港客陈某站住。并持枪威胁港客陈某,问其是拿I000()无出来罚款,还是送劳动教养三年?并动手搜了港客陈某的口袋,共搜出港币2560元,手表一只,戒指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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