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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候选人不妨“自我介绍”
摘    要:<正>选举法对人大代表候选人介绍方式的表述比较原则,实践操作性不强,导致一些地方代表候选人介绍程序不规范,流于形式,由于选民对代表候选人的具体情况不了解,投票比较盲目和被动,容易滋生拉票贿选等现象。人大代表依法由差额选举产生,具有较强竞争性。在直接选举过程中,将自我介绍引入代表候选人介绍环节,好比公务员考试中的"面试",很有必要。代表候选人与所在选区选民见面时,首先,要作参选演讲,演讲的内容应包括:个人的简历、对人大代表的认识、如何履行好代表职务等几个方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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