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议案要走出三个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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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些地方人大对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误区,曲解了代表议案的立法本意和效用。误区之一:联名越多越好。其实大可不必,议案能否成案,法律还对议案所涉事项的范围、议案的架构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法定联名代表数只是能否立案处理的法定条件之一。误区之二:议案年年要有。为避免人代会"零议案"的尴尬,一些地方人大主席团将一些代表联名提出的应该属于"一府两院"职权范围内必须做的相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方面的事项,充数立案处理。依据《全国人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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