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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副省长弟弟诈骗获刑11个月
摘    要:<正>一名只有小学文化的无业流民竞冒充副省长的弟弟,堂而皇之周转于政府与老板之间,先后骗取了13.5万元。经法院认定,其中3万元属于诈骗款。2013年12月10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一审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李友明被处罚金3万元,获刑11个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无业流民谎称是副省长弟弟招摇撞骗李友明,湖南津市市人,2006年租住在长沙市一小区。2006年下半年,吉首市建筑承包商张建社与吉首市粮食局职工余晓春准备承接湘西自治州财政厅新建办公楼和宿舍楼的建设项目。为此,他们四处寻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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