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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人大常委会“十二不准”转作风
摘    要:<正>1月21日-凤凰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的通知》,把原则性要求变成具体可操作的"铁的纪律",让人大干部、人大代表心中时刻亮起一盏"红绿灯",让人大干部、人大代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通知规定:一不准插手工程承包,二不准公款拜节送礼,三不准收受红包礼金-四不准超标配置公务用车和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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