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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八大特征——我看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
摘    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基本要求和标志可以概括为以下八条:人大民主科学立法,执政党依法依宪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治理,法院独立公正司法,法律监督体系完善,法律服务机制健全,法治文化繁荣昌盛。这次会议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一个里程碑,把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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