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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体的重新思考
引用本文:王文远. 律师本体的重新思考[J]. 中国司法, 2008, 0(2): 58-61
作者姓名:王文远
作者单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北京,100026
摘    要:律师是市民社会最积极最富活力的力量,与公、检、法共同构成推进社会法治进程不可或缺的四个车轮。虽然律师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但是任何社会都不能低估一个强有力的、勇敢的、独立而义受尊做的律师行业的重要性。这是一种高尚而义必不可少的行业,这是我们已经意识到的保持我们现代文明生活方式所不可缺少的行业。作为现代法治国家的精英,律师在保障私权,维护私权,使公权和私权逐步趋于平衡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极大地推动了国家的民主法治进程的发展。

关 键 词:律师行业  重新思考  市民社会  本体  文明生活方式  现代法治国家  法治进程  平衡过程

Reconsideration of the noumenon of Lawyers
Wang Wenyuan. Reconsideration of the noumenon of Lawyers[J]. Justice of China, 2008, 0(2): 58-61
Authors:Wang Wenyua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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