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入刑”后医患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思考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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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杰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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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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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今我国医疗水平得到长足发展,但医患之间的矛盾并未得到根本解决,且有日趋严重的态势。为解决医患矛盾,打击违法医闹行为,2015年我国《刑法》正式将“医闹”行为“入刑”。然而“医闹入刑”后,并未达到立法之初预期的效果,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细化与完善仍是当前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本文从“医闹入刑”的背景与“医闹入刑”后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入手,讨论了医患纠纷中的医闹行为界定与危害,并对当前医患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一点完善路径,旨在促进我国医疗与健康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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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闹入刑” 医患纠纷 医闹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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