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权基础方法在民法案例研习中的运用——以一起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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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岩杰.请求权基础方法在民法案例研习中的运用——以一起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为例[J].法制博览,2023(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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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岩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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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面上项目《新文科背景下财经类高校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M2021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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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请求权基础方法不同于传统的根据法律关系进行案例分析的方法。在分析给付之诉时,该种方法的起点是请求权基础,主要通过分析目标为谁、可以依何种规范向谁提出何种请求。该方法的适用依赖于体系化的法律分析方案,需要明确探寻方法并遵循相应的步骤,应按照请求权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的分析完成请求权基础的检视。本文以一起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例,演示请求权基础方法在民法案例研习中的具体运用,以期对民法案例教学提供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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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请求权基础方法 案例研习 演示 《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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