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背景下违约方合同解除权制度的完善建议 |
| |
作者姓名: | 赵勤砚 |
| |
作者单位: |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摘 要: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权问题,在合同陷入僵局时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能够让违约方在合同中“脱身”,提高民事交易的效率。传统理论认为违约方不具有合同解除权,但司法实践中出现大量的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案例,在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问题研究上,需要从立法上赋予违约方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的合同解除权,完善《民法典》关于违约方合同解除权规定存在的理论逻辑问题,使得违约方合同解除权更适合司法实践的发展。
|
关 键 词: | 《民法典》 违约方 合同解除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