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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摘    要:<正>SDPR-2023-0500006鲁药监规[2023]6号各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单位、企业:现将《山东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10月18日山东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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