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路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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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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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成为社会经济增长的新机遇,备受世界各国关注。人工智能生成物属于创造性劳动的成果,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过程中,应将其具有独创性的创作认定为原创作品,但在著作权归属层面,人工智能还不能作为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因此,只有开发或使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算法的自然人或组织,才具有承担人工智能生成物权利义务的资格。本文首先介绍了人工智能产品生成物的特点,重点探讨了人工智能产品著作权的法律保护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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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工智能 生成物 著作权 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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