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的法律瑕疵与标准认定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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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贞.彩礼的法律瑕疵与标准认定研究[J].法制博览,2023(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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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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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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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彩礼是实现婚约的实质性要件,婚约与婚姻的关系是先订立婚约后缔结婚姻,彩礼与婚约的关系一般是彩礼存在于订婚之后。风俗习惯中的彩礼认定范围是价值较大的财物,认定限度不以订立婚约时的给付为限,不能认定的情况主要是男方表示诚意的赠与。司法实践中彩礼的归属为婚约彩礼归属、结婚彩礼归属、离婚彩礼归属。现行彩礼规范的法律瑕疵是缺少证据认定问题的规定、“共同生活”标准难以把握、酌情返还彩礼情况规定不详。彩礼归属的立法建议为,举证责任的分配及证据认定的标准要符合法律规定、“共同生活”的认定标准不以时间为限以及酌情返还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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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约 彩礼归属 法律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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