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公共交通领域中的安全责任事故或许会违背交通运输管理法律规定与安全生产管理法律规定,因此其刑法定性具有较大的争议,在具体实践中往往定义为安全责任事故,同时根据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裁判思路具有非常明显的问题,从表面上来看是呈现出量刑反制定罪思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25批指导性案例中的第97号案例针对该问题进行相应的确定,对这个指导性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能够得知公共交通领域安全责任事故的罪名制裁范围标准与适用标准,主要是经过判断违反主要义务的属性明确适用罪名,经过鉴定行为人的责任能力明确打击范围。本文主要针对公共交通领域安全责任事故的刑法归责与治理展开深入探究,首先叙述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其次分析当前裁判思路的成因,最后阐述了如何认定行为人的责任能力,以便于更好地解决公共交通领域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问题,认定安全责任事故的刑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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