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语境下公证职能的再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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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亚娇.《民法典》语境下公证职能的再思考[J].法制博览,2023(22):115-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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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亚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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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晋江市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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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重申和更加重视意思自治的“民法典时代”,如何让意思自治体现公民意志自由、发挥便利生产生活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则需要同步思考。而公证制度作为预防性司法制度,在介入民事主体行为、帮助探寻真实意思、晓谕行为效果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走出“证明功能”局限性后的公证制度,在“民法典时代”下的法治发展进程中可以发挥更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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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典》 公证制度 意思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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