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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下生前预嘱的公证介入
作者姓名:申媛媛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摘    要:生老病死作为生命不可逆转的发展过程,每个人都会经历,随着科学技术力量提升,医学技术越来越发达,一部分疾病能够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维持,但必然会在无形中加剧患者痛苦与煎熬。《民法典》时代下公证介入展现出生前预嘱的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患者及家人平静面对整个变化过程,通过文件签署让患者自己决定在弥留之际是否选择医疗护理、心肺复苏等仪器使用,维护生命“最后尊严”。基于此,本文就生前预嘱相关概述、国内外应用现状、公证介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民法典》时代下公证介入必要性、可行性,并对公证介入办理生前预嘱相关要点进行简述,为更多人了解生前预嘱提供理论参考。

关 键 词:《民法典》时代  生前预嘱  公证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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