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刑事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和合规整改成为法律学术界和实务界讨论的热门话题。在最高检主导的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试点全面推进的大背景下,对于企业涉及的串通投标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类经济犯罪、污染环境犯罪等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的犯罪,检察机关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秉承“少捕慎押慎诉”的理念,坚持“刑事惩罚和教育挽救”并重的原则,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考察,参考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考察验收报告,通过公开的听证程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法律专家、合规专家等关于适用合规不起诉或宽缓量刑的意见,对一批刑事涉案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依法相对不起诉或提出宽缓量刑建议,挽救了一批企业和企业家,对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服务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显著助推作用。本文旨在通过近期笔者代理的一起某建筑工程企业涉嫌串通投标案,探索分析辩护律师在刑事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和合规建设中如何发挥作用,才能最大限度促使检察机关对刑事涉案企业作出合规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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