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与发展研究 |
| |
作者姓名: | 张佳 |
| |
作者单位: | 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执法司法责任体系研究》(L21BFX011); |
| |
摘 要: | 2022年检察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共办理5150件企业合规案件,社会各界关注并认同企业合规改革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但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适用过程中还存在对企业和涉罪责任人“双不起诉”、广泛适用于中小微企业而忽视大型企业适用、普遍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案件而忽视重罪案件的适用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所带来的理论争议和实践困境,本文对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案件范围两方面进行具体界定,以扩宽企业合规改革发挥作用的范围,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
关 键 词: | 刑事合规 合规不起诉 适用范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