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交叉研究:理论范式与实践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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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宏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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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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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国家纵向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法治化若干重大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2XNL004)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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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民交叉案件是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共存于一案的案件,以解决同一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为依归。因而刑民交叉案件的办理,既要以同一法律事实为前提,又应以同一法律关系为必要。规范冲突范式和目的冲突范式从抽象的法秩序统一层面提出的“排除冲突”标准,有失空泛、笼统,既不能信服地回答规范冲突之问,也不能有效地开出目的冲突解决之方。只有立足于刑法与其前置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具体规范关系,秉持“前置法定性与刑事法定量相统一”的刑事犯罪的生成与认定机理,才能为刑民交叉问题的解决另辟理论路径,进而捍卫刑法的保障法定位,实现刑法的谦抑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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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民交叉 冲突范式 规范关系 定罪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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