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背景下违规披露犯罪的精准打击——从义务主体、义务边界出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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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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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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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法律硕士案例教学系统化研究——以刑事诉讼法教学为例》(202102283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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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信息披露制度产生以来,一直是保护投资者、保护市场、保护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也是一国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来规制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手段,如果公司、企业在信息披露中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遗漏重要信息会对投资者乃至整个市场造成巨大影响。因此,各国都在规定并完善相应制度,我国也经过几次法律修订,但在实务方面始终存在着追责不明、惩戒不严的困状。因此,本文将从信息披露的义务主体和义务边界方面进行探析,希望可以通过对法理、实务、案例的分析来明确界定该罪主体和义务,来帮助司法实务中对该罪实施精确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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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息披露 义务主体 义务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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