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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的通知
摘    要:<正>SDPR-2023-0500002鲁药监规〔2023〕2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单位:《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4月18日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药监综械管〔2022〕 7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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