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不同国家针对商标的恶意抢注现象提出了不同的解决途径,其中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与防御商标保护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解决途径。驰名商标反淡化更注重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保护模式上侧重于事后保护;而防御商标更符合“混淆理论”,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模式上侧重于事前保护。本文通过对英国和日本两个国家的防御商标制度进行比较法研究,得出了英国侧重于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而日本侧重于防御商标保护的结论,从而导致英国最后废除了防御商标制度,而日本却仍然坚持防御商标制度的结果。同时,通过分析英国和日本的防御商标制度,总结出我国应当考虑设立防御商标制度、防御商标并非驰名商标的延续和应当考虑防御商标与普通商标的转化三个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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