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观念与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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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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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观念一般是指公民对宪法的思想、观点和态度的总称,它包括对宪法规范的本质、内容、作用的认识,以及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的评价和解释等社会意识形态。为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必须加强对每个公民进行宪法教育,“使每一个公民尤其是每一个干部都牢固地树立法制观念,特别是宪法观念,逐步使我们的宪法和法律家喻户晓,人人养成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彭真:《新宪法颁布、实施一周年讲话》)从实践经验来看,要实施宪法赋于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也必须加强宪法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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