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转移土地使用权是否也转移 |
| |
摘 要: | 湖北汉川王雪亮问:在一起债务诉讼中,经法院调解,债务人同意用其厂房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调解成立后,却遇到了债务人用作抵债的厂房所用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本刊法律部答:因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而发生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是一种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转让形式。本案因债务人在土地上的建筑物要依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向债权人抵债,故其土地使用权应随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转移而转移。作为土地所有权人的村集体是不能阻碍这种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因为土地使用人发生变更,也就发生土地使用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