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历史与大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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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哲.小历史与大历史[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22(6):129-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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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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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著者在该书《叙说》中写道:“这里的所谓‘小历史’,就是那些‘局部的’历史:比如个人性的、地方性的历史,也是那些‘常态的’历史:日常的、生活经历的历史,喜怒哀乐的历史,社会惯制的历史。这里的所谓大历史,就是那些全局性的历史,比如改朝换代的历史、治乱兴衰的历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典章制度的历史等等。”“以往我们的传统史学多对后者进行研究,本身没有多大问题,也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但问题出在人们用某种绝对化的、单一化的宏大叙事模式去研究这些问题,抽去了这个‘大历史’的生活基础,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把这个生活基础还给‘大历史’,这个生活基础就是我们所谓的‘小历史’。这个‘归还’的工作一旦结束,大小历史的区分也许就不再需要了,历史本来就是一个,就像生活本来就是一个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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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历史 生活基础 生活经历 重大事件 典章制度 传统史学 叙事模式 个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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