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我国刑事追缴制度的完善
引用本文:张德朝,陈万敏.论我国刑事追缴制度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1(10):38-39.
作者姓名:张德朝  陈万敏
作者单位: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摘    要:刑事追缴是一种非刑罚处置措施,能够挽回被害人和国家的损失,在刑事诉讼中居于极为重要的地位。我国当前刑事追缴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导致实践中出现一些混乱,不利于刑事追缴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相关主体的权利保护,主要表现为刑事追缴执行主体不明确、当事人参与权保障不足、缺席审判制度缺失。本文建议我国立法上明确刑事追缴的主体,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且通过构建有限的缺席审判制度实现刑事追缴制度的完善。

关 键 词:刑事追缴  执行主体  参与权  缺席审判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