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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的习惯法
作者姓名:李遐桢  王红
作者单位:1. 华北科技学院
2.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摘    要:习惯法与习惯不同,它不仅包括各国民法典中关于法源宣示性规定的习惯法,还包括法典中其他部分规定的习惯法;一项习惯只有具备了相关要件时才能成为习惯法;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交易习惯是习惯法之意。习惯法的效力并不一定低于制定法,可能高于制定法;习惯法的功能各异导致了举证责任不同。法律对习惯法的授权包括明示授权、暗含授权及间接授权。

关 键 词:习惯  习惯法  候补性规范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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