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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配置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监督权
作者姓名:周光耀
作者单位: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目前,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监督权的效果不是很好,使得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和谐在某种程度上难以得到保障,深究其因,主要在于立法上和机制上的不完善,表现为刑事立案监督线索少、监督范围窄、监督权能不完备、行使立案监督权专门人员配备不足。因此,要从立法和机制角度,通过完备刑事立案监督权、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设置专门的刑事立案监督部门及配备相应的人员来重新配置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监督权。

关 键 词:刑事立案监督  法律效果  立案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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