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检察院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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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树才.质疑检察院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合理性[J].法制与社会,2011(7):148-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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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树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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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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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公益诉讼在当代的环境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保护环境的坚盾,同时也是维护环境受害人的利剑。但是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原告,是否应由检察院来充当,对此学界多有分歧,本文将分析检察院不能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的理由,来进一步促进环境公益诉讼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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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公益诉讼 海事法院 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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