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侵权责任法中“当时医疗水平”的认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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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臧建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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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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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中两处规定"当时医疗水平",用以界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情形和范围。但由于医疗水平受医务人员专业水平、医疗设施、医疗场地以及医疗行为本身所有的专业性、变化性等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很难作出一个医患双方都能接受的认定,如何将其认定更加科学化、准确化并没有更明确的规定,其在实务中极容易产生争议。本文指出采用鉴定的方法确定"当时医疗水平"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在司法实践中富有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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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权责任法 医疗水平 司法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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