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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论法律行为的合法性
作者姓名:
毕文芳
作者单位:
中央民族大学
摘 要:
一般观念认为唯有合法行为才能称之为法律行为,但事实并非如此。无论从传统的民法学理论还是从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合法性均不能成为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而应将其归入有效要件。
关 键 词:
法律行为
意思自治
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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