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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与刑罚——对“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解析
引用本文:周展.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与刑罚——对“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解析[J].法制与社会,2011(7):22-23,28.
作者姓名:周展
作者单位:安徽安援律师事务所
摘    要:在日益强调关爱并保护未成年人的今天,面对日益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犯罪与刑罚之间似乎出现了矛盾或者不相适应。有些人形式地理解"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内涵,并将其误解为通过减少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认定以及减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就能达到保护未成年人并且预防犯罪的目的。然而,这种"过度轻刑罚化"的趋势是否契合根治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需要是值得商榷的。

关 键 词:未成年人  轻刑罚化  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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