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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教育事业建设费征收办法
摘    要: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多渠道筹措文化教育事业建设资金,加快本市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征收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娱乐业、广告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经营单位),均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文化教育事业建设费。 第三条(征收管理部门) 市财政部门负责文化教育事业建设费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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