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对域外法院惩罚性赔偿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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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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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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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是英美法系中普通法上的一种法律救济措施。该制度与大陆法系侵权法上崇尚的实际损失赔偿原则不同。本文研究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自身价值与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该制度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以及该制度与民刑分离理想,提出了我国应该对域外法院惩罚性损害赔偿判决有选择性地予以承认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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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惩罚性损害赔偿 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校正正义 民刑分离 个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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