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 论法律》读书札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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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娟.《论国家 论法律》读书札记[J].法制与社会,2012(19):19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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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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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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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西塞罗遵循波利比阿的观点,认为有三种纯粹类型的国家——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这些统治的特点分别是爱臣民与理性、爱智慧以及爱自由。西塞罗指出,虽然君主制是政府的各种纯粹形式中最好的,但是,出于两项原因,他更欣赏将所有三种形式加以混合的政府。西塞罗继承了斯多葛学派的观点,《论国家》第3卷和《论法律》第1卷都论述了自然法。尽管有一些学者为西塞罗辩护,认为对独创性的理解不能过于绝对化,因为仅仅以是否"前无古人"为标准来判断以为思想家的地位,过于苛求,不符合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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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西塞罗 混合政体 自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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