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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民事诉讼主体地位及责任承担——以《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为视角
作者姓名:田晓昕
作者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摘    要:关于分公司的诉讼主体地位以及责任承担,《民事诉讼法》和《公司法》都有相关的规定。但是由于规定有所冲突,相关解释也不是很明晰,审判实务中法律从业者对分公司的诉讼主体地位意见不一。本文研究的是审判中分公司能否参诉、如何参诉及责任承担的问题,通过比较分析并以相关法学理论为依据总结出较为可行的解决方案。

关 键 词:分公司  民事诉讼主体地位  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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