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民事诉讼主体地位及责任承担——以《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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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晓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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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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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分公司的诉讼主体地位以及责任承担,《民事诉讼法》和《公司法》都有相关的规定。但是由于规定有所冲突,相关解释也不是很明晰,审判实务中法律从业者对分公司的诉讼主体地位意见不一。本文研究的是审判中分公司能否参诉、如何参诉及责任承担的问题,通过比较分析并以相关法学理论为依据总结出较为可行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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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分公司 民事诉讼主体地位 责任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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