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位打工仔在为本企业销售产品时,为了多赚钱,私自以本单位的名义偷偷将别的企业产品销售出去,使所在企业蒙受惨重损失。2004年10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打工仔赔偿老板345.5万余元经济损失,从而酿成全国最大“跳槽赔偿案”。眼红发财,“小能人”应聘营销员1998年初,吴江七都镇农村青年章习财(化名)见邻居外出跑销售发了大财,不禁眼红了,他跑到离家不远的H集团要求当营销员。H集团是全国闻名的线缆专业制造商和服务商,当时正急需销售人员,章习财的应聘,很快得到了集团领导的批准。1998年9月28日,双方签订了试用期限为一年的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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