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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拒绝二套房符合公平原则
引用本文:盛翔.公积金拒绝二套房符合公平原则[J].观察与思考,2007(18).
作者姓名:盛翔
摘    要:<正>公积金拒绝二套房,是对职工首次置业权利的保障,也更符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设计初衷。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自9月1日起,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曾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暂不批准办理;夫妻双方有一方曾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再购房也暂不办理公积金贷款。(9月4日《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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