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民的“权利本位”到干部的“义务本位”——实现干群关系和谐的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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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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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湖北武汉,43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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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干群关系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科学发展的必要条件,实现干群关系的和谐,一方面,人民群众要树立“权利本位”的观念,增强权利意识;另一方面,干部要树立“义务本位”的观念,增强责任意识。为了保证人民权利的实现、促进干部切实履行应尽业务,当代中国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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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利本位 义务本位 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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