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从人民的“权利本位”到干部的“义务本位”——实现干群关系和谐的逻辑
作者姓名:刘家用
作者单位: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湖北武汉,430023
摘    要:干群关系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科学发展的必要条件,实现干群关系的和谐,一方面,人民群众要树立“权利本位”的观念,增强权利意识;另一方面,干部要树立“义务本位”的观念,增强责任意识。为了保证人民权利的实现、促进干部切实履行应尽业务,当代中国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制约。

关 键 词:权利本位  义务本位  逻辑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