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牙齿损伤的认定兼谈相关鉴定标准修改意见 |
| |
作者姓名: | 李守斌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12000 |
| |
摘 要: | 牙齿损伤在法医检查中时有发生,因对齿损伤、拔除指征、牙病等的认识不一,时常出现分歧意见。笔者结合多年的检案实践,论述牙齿损伤有关问题,并就相关鉴定标准条款的修改,谈谈自己不成熟的意见,与广大同仁探讨。 一、牙齿损伤的认定 1.对于“求拔”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充分审查病史记载的同时,应着重于对经治医师的调查,从侧面了解掌握伤者要求拔除牙齿的动机和目的,对认定牙缺失的性质大为有益。
|
关 键 词: | 牙齿损伤 鉴定标准 法医学鉴定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