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开发大西北,再造山川秀美工程的指示精神,努力抑制我市盗伐、滥伐和涉林渎职犯罪案件的发生。最近,我们对1999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查办的涉林渎职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发现个别地方的乡镇领导和某些职能部门尤其是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较为严重。1999年至2002年6月,我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涉林渎职犯罪案件22件25人,占同期立办渎职犯罪案件总数的56.4%,涉及的案件有:滥用职权4件5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9件9人,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4件4人,玩忽职守4件6人,徇私枉法l件1人。这些案件的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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